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及省市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要求,以強有力的政策組合拳減輕疫情影響,助力中小微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特出臺長春新區后疫情時期助力中小微企業發展九條措施。
1.“政采貸”助力參與政府采購競爭。中標長春新區政府采購項目的中小微企業,可根據采購合同等資料,向有關銀行申請中標金額90%以內的貸款。(責任單位:財政局、金融辦)
2.推動企業業務系統云化部署。列支1000萬元,對購買使用華為云服務開展軟件開發、動漫渲染業務的中小微企業,給予資源補貼。(責任單位:科技局、高新區管委會)
3.補貼小微企業研發成本。對科技型小微企業,根據研發投入給予3%的研發費用補助,每家最高不超過10萬元。(責任單位:科技局、財政局、各開發區管委會)
4.吸引優質高科技小微企業。對具有自主知識產權,行業技術國內領先的初創或域外引入企業,依據企業實際需求,可申請指定區域的免費辦公場所。(責任單位:科技局、各開發區管委會)
5.促進知識產權質押融資。中小微貸款企業簽訂專利評估服務合同并得到銀行放貸后對評估費按照50%給予補助,每家企業可獲得的評估費補助最高不超過3萬元。(責任單位:科技局)
6.補貼融資擔保成本。對于為新區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服務的擔保機構給予風險補貼,補貼金額為實際發生貸款額的1%,最高不超過30萬元。(責任單位:金融辦、財政局)
7.實施部分稅收減免。因疫情影響遭受重大損失,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企業,依法辦理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責任單位:稅務局)
8.支持中小企業晉檔升級。對新納入規模以上統計直報的工業和重點服務業企業,并在首個完整統計年度實現同比增長10%的,給予企業2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發改工信局、統計局、各開發區管委會)
9.鼓勵開展跨境電商業務。對于區內新注冊的跨境電商中小微企業和原有外貿企業成功轉型成為跨境電商的中小微企業,且線上進出口額達到30萬美元的,一次性獎勵5萬元。(責任單位:商務外事局)
以上政策措施適用于符合國家統計局出臺的《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國統字﹝2017﹞213號)文件規定,且注冊、稅務及統計關系在長春新區的中小微企業,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
符合本政策的同類事項,按最優惠的政策執行,不重復執行。
中央、省、市出臺相關支持政策,遵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