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深入推進東北振興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和考察吉林省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國家、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原則,對標國際營商環境經驗和國內先進水平,充分發揮先行先試、創新發展優勢,以提升服務質效為抓手,以疏通制度瓶頸與解決體制機制問題為重點,著眼服務企業全生命周期,持續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打造營商環境升級版,全面促進經濟健康穩定發展,現制定長春新區打造一流營商環境新50條。
一、優化政務環境
(一)深入推進商事制度改革。工商登記、刻章、申領發票、銀行開戶企業設立全流程實現“一網通辦”。工商登記、刻章、申領發票1個小時內完成,全流程1個工作日內辦結。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出臺優化審批服務工作細則,分批次制定改革事項清單并向社會公布。(牽頭單位:市場監管分局;配合單位:法制辦、政務營商局、各審批部門;完成時限:全年)
(二)開展“一件事一次辦”試點改革。開展“行政審批提速提效”專項行動,推進審批時間再壓縮、材料再縮減、環節再優化。整合歸并單一審批事項,實現30項“一件事”“最多跑一次”。融合線上線下服務,依托網上辦事大廳,對高齡老人津貼申領等10件特殊事項,實行“一對一登門服務”和全流程網上辦理,全面推行多領域、跨層級的“最多跑一次”改革。(牽頭單位:政務營商局;配合單位:各開發區、法制辦、教育局、衛健局、人社局、社會事業局、農委、城建委、市場監管分局、生態環境分局,完成時限:2020年5月)
(三)探索“政務服務驛站”試點改革。選取具備條件的工業園區、雙創基地開展“政務服務驛站”改革試點,前移“一窗式”政務服務窗口,選取20項做為首批事項。發揮“互聯網+政務服務”作用,通過“小魚易連”全程在線輔導審批人員,全力打造15分鐘政務服務圈。(牽頭單位:政務營商局;配合單位:商務外事局、社會事業局、人社局、市場監管分局、生態環境分局、各政務(公共)服務中心;完成時限:2020年6月)
(四)前移現場核驗指導。場地審核人員提前介入“食品經營許可證”“執業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現場核驗及指導,全面壓縮審批時間,食品經營許可證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執業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牽頭單位:市場監管分局、衛健局;配合單位:政務營商局;完成時限:2020年4月)
(五)推進區域評估。對建設用地范圍內地質災害危險性、壓覆重要礦產資源、環境影響評價等開展區域評估;在具備條件的開發區開展水資源論證、水土保持區域評估工作,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共享評估評審結果。(牽頭單位:規自分局、農委、生態環境分局、各開發區;完成時限:全年)
(六)實行“告知承諾制”。依托新區誠信體系,在工程建設項目領域全面實行“告知承諾制”審批,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并向社會公布。借鑒國家改革試點地區經驗,持續減少和規范證明事項,全面推廣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牽頭單位:規自分局、城建委、政務營商局;配合單位:法制辦、各審批部門、各開發區;完成時限:2020年6月)
(七)精簡項目審批服務環節。對年綜合能源消費量不滿1000噸標準煤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無需開展節能審查。(牽頭單位:發改工信局;完成時限:全年)
(八)優化企業注銷登記制度。企業注銷登記進一步精簡文書材料與流程,強化部門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實現企業注銷市場監管、稅務、銀行等部門同步發起,全程“一窗申請,一網通辦”。成立6個月因未開展經營活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可執行簡易注銷程序。(牽頭部門:市場監管分局;配合部門:各開發區,各委辦局;完成時限:全年)
(九)推行審批結果電子化。依托全市統一認證平臺和電子證照共享規范,明確電子證照、電子公文、電子印章、電子簽名法律效力,政務數據“一次采集、一庫管理、多方使用、即調即用”。加快統一身份認證系統和電子營業執照系統應用,實行一次認證、全網通辦。(牽頭單位:政務營商局;配合單位:各審批部門;完成時限:全年)
(十)著力降低中介服務成本。對工業項目需要委托中介服務機構開展的規劃條件編制、現狀地形圖、地籍圖、驗線圖、竣工圖等實測、公開公示牌匾制作、日照分析、區域交通影響評價及施工圖審查等有關技術性服務事項,實施新區委托、新區付費。(牽頭單位:規自分局、城建委;配合單位:發改工信局、農委、財政局、生態環境分局;完成時限:2020年9月)
(十一)消防人防實行包容監管。新建產業類及功能配套類項目未經消防設計審查而擅自施工的,能夠主動整改并提供滿足消防規范標準的設計文件補辦相關手續的免于行政處罰。應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產業類及功能配套類項目,可自行選擇同步配建或按標準繳納易地建設費。(牽頭單位:城建委;完成時限:全年)
(十二)“套餐式”辦理頻發稅務業務。探索在稅務大廳開展跨區域涉稅事項報驗管理套餐、非居民業務套餐等頻發業務“套餐式”辦理。(牽頭單位:稅務局;完成時限:全年)
(十三)深化納稅便利度改革。涉稅業務“一廳通辦”、“全城通辦”,方便納稅人就近辦稅。推出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和“全程網上辦”清單,拓展立體化宣傳渠道,推行微信小程序等多元化社保繳費方式,推進退稅電子化等業務。(牽頭單位:稅務局;完成時限:2020年3月)
(十四)優化土地要素供給。深入推進“標準地+承諾制”,力爭小型工業項目拿地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流程并開工建設。擴大“先租后讓”彈性供地試用范圍,探索推行養老、體育、文化、旅游等用地實施“先租后讓”供地方式。(牽頭單位:規自分局;配合部門:各開發區、新區各部門;完成時限:全年)
(十五)強化生產要素保障。進一步簡化配套設施手續辦理流程,小微企業一般用電實行零上門、零審批、零成本服務,手續3個工作日內完成,平均接電時間10天完成,紅線外投資由供電企業承擔。企業(項目)辦理臨時用電手續時間2個工作日,接入臨時用電從工程開始至送電時間7個自然日。單臺設備用電手續2個工作日完成,接入正式用電從工程開始至送電時間19個工作日;非單臺設備用電手續5個工作日完成,接入正式用電從工程開始至送電時間40個工作日。企業(項目)接入正式用氣45個工作日內完成。具備條件的臨時用水1個工作日內完成,一般自來水管道報裝及自來水管道改線、預鋪不超12個工作日。研究制定重點稅源企業電力獎補方案。(牽頭部門:城建委;配合部門:各開發區住建委、各開發區規劃國土局;完成時限:全年)
(十六)推進“一站式”政務服務。全面推廣“吉事辦”小程序和“吉事辦”APP,加大宣傳力度,強化企業和群眾移動端辦事,切實實現企業和群眾“掌上辦、馬上辦”。不斷完善政務服務功能,全力推進市公積金、不動產登記業務進入新區政務服務中心。推行惠企政策“一站式”受理服務。落實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開展“政務改革進行時”服務體驗活動。在各級大廳加快落實“人人有碼、碼上行動”部署,強力推動“吉祥碼”應用,加快推廣數字技術參與社會治理。(牽頭單位:政務營商局;配合單位:各審批部門、各開發區、各政務(公共)服務中心;完成時限:全年)
(十七)加快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深入對標、梳理、完善新區政務服務事項目錄,夯實基礎數據信息,確保與“吉林省政務服務一體化平臺”數據有效對接和全覆蓋,加快實現“一網通辦”。加快推進審批事項標準化,壓減審批自由裁量權,切實實現同一事項無差別受理、同標準受理。深化“三集中、三到位”,全面啟用審批專用章電子印章。依托市中介服務交易平臺,全面推行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網上交易。(牽頭單位:政務營商局;配合單位:各開發區、各審批部門、各政務(公共)服務中心;完成時限:2020年9月)
(十八)加快公共資源交易體制改革。推進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管理與監督職能分離,建立完善公共資源交易協調機制,制定交易目錄,規范交易信息審核發布程序。篩查廢止針對不同所有制市場主體設置的不合理限制政策性文件,依法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公平參與競爭。完善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建設,整合集中交易行為。在符合條件領域,逐步實現新區公共資源全流程電子化交易。(牽頭部門:政務營商局;配合部門:各開發區,財政局、國資委、城建委、規自分局、農委;完成時限:全年)
二、優化政策環境
(十九)優化政策調整與落實機制。堅持問題導向,將政策向創新引領、企業做強、集群培育、人才支撐等關鍵環節傾斜。建立政策調整和退出機制,確保政策明晰化、具體化、可操作。建立激勵機制和政策績效考核機制,堅決履行政策承諾與合同。涉企政策措施的配套規定,制定時限原則上不超過一個月。建立涉企政策跟蹤落實制度,必要時可對涉企政策落實情況開展第三方評估。創新政策宣傳,讓企業多渠道了解、熟悉政策。(牽頭部門:政策制定部門、發改工信局;配合部門:各開發區、各委辦局;完成時限:全年)
(二十)發揮政府性基金引導作用。充分發揮產業引導基金撬動作用,深入探求各類基金合作契機,吸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投資與發展。(牽頭部門:財政局;配合部門:金融辦、發改工信局、商務外事局;完成時限:全年)
(二十一)減輕企業稅費負擔。全面落實國家減稅降費政策,健全完善涉企收費清單和公示制度,持續清理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梳理編制本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編制涉企收費項目目錄。(牽頭部門:財政局、發改工信局、稅務局;配合部門:各開發區,政務營商局、城建委、社會事業局、市場監管局;完成時限:全年)
(二十二)支持產學研聯合創新。支持市場化主體技術創新和產業化,鼓勵高校院所、科研機構和企業聯合成立創新研究院,形成符合市場需求的科技創新鏈條。(牽頭部門:科技局;配合部門:發改工信局;完成時限:全年)
(二十三)加強孵化載體建設。加快專業型眾創空間、孵化器建設,鼓勵孵化載體申報國家級認定,促進創新鏈與產業鏈深度融合,推動科技成果加速轉化。(牽頭部門:科技局;配合部門:各開發區;完成時限:全年)
(二十四)推動金融機構集聚。積極引進銀行、證券、保險類金融機構入區,實行一企一人跟蹤式服務。對新設立或引進的金融機構總部或金融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 1000 萬元運營補助;在新區金融集聚區或金融生態圈中租用或購置辦公用房的金融機構總部和區域性分支機構,開業第2年起連續3年給予地方經濟發展貢獻 50%的運營補助。(牽頭部門:金融辦;完成時限:全年)
(二十五)拓寬企業融資渠道。構建“政府+銀行+擔?!毙刨J模式,擴大新區“新金貸”政策性融資工具覆蓋范圍,促進小微企業融資規模實現倍增。深化銀企對接,推動銀行優化服務、創新產品,著力緩解民營和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對通過新區創新業務平臺獲得的貸款給予貸款利息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牽頭部門:金融辦;完成時限:全年)
(二十六)支持企業進入資本市場。發揮上交所企業上市服務吉林省工作站作用,建立企業上市常態化問診機制,為企業上市融資提供全方位一條龍服務。對股改企業給予一次性20萬補助,對在境內主板、中小板、創業板、科創板及境外上市或借殼上市的給予200萬補助,對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實現掛牌或通過借殼上市的,給予80萬補助。(牽頭部門:金融辦;完成時限:全年)
(二十七)落實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政策。建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網絡申報平臺,提供一站式服務,以拓寬企業特別是科技小微企業、“雙創”企業獲得貸款渠道。(牽頭部門:科技局;完成時限:全年)
(二十八)搭建高效用工服務平臺。利用“長春新區人才就業網+人才就業服務大廳智能終端交互設備”平臺系統,充分發揮大數據分析能力,實現招聘求職智能化、無紙化交互。用工單位勞動用工備案登記等實行“一窗”辦理、“互聯網”自助辦理。(牽頭部門:人社局;完成時限:全年)
(二十九)大力引進高端短缺人才。充分發揮“長白慧谷”英才計劃、新引進優秀人才補貼、高端人才年度獎勵、住房保障獎勵、“人才公寓”、外籍人才出入境等政策,引進企業所需人才。(牽頭部門:人才辦;配合部門:各開發區,發改工信局、人社局、科技局、商務外事局;完成時限:全年)
(三十)強化便捷化人才服務。組織赴北京、上海等地人才招聘會,開展招才引智高校行,赴國內“雙一流”高校、省內優質高校(技校)招聘優秀應屆畢業生;不斷優化完善線上引才平臺服務功能。聯合駐區企業與高校合作共建大學生實習基地,健全完善校企合作體制機制及相關政策舉措,開創政校企合作新局面。(牽頭部門:人社局、黨群辦(人才辦)、紀檢監察工委;完成時限:全年)
(三十一)提升國際貿易“單一窗口”貨物申報應用率。新區內進出口企業使用“單一窗口”貨物申報覆蓋率達到100%。企業申報可通過電子口岸平臺一點接入、一次性提交所需標準化單證和電子信息,相關部門通過電子口岸平臺將處理結果統一反饋給申報人??诎督洜I服務單位必須在經營場所公布收費清單和標準,接受區內進出口企業及相關部門監督。(牽頭部門:商務外事局;完成時限:全年)
三、優化市場環境
(三十二)規范市場監管行為。加快構建事中事后監管體系,把市場監管重心從事前審批轉至事中事后監管。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根本手段的綜合監管模式,開展跨部門聯合“雙隨機”檢查,針對同一檢查對象的多個檢查事項,合并或納入跨部門聯合抽查范圍。推進“互聯網+監管”,加強監管信息歸集共享,提升信用監管效能。完善包容審慎監管,“首違不罰”實行備案管理。(牽頭部門:市場監管分局;配合部門:法制辦、政務營商局;完成時限:全年)
(三十三)提升行政執法水平。全面推進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探索推行“行政檢查備案智能綜合管理平臺系統”,通過信息化手段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和處罰,所有行政檢查預先備案,全程電子留痕。清理精簡重復或不必要的執法事項。規范行政執法自由裁量范圍、種類和幅度,嚴格限定裁量權行使。加強執法人員隊伍建設,嚴肅查處執法不公、執法不嚴和隱性變相“吃拿卡要”行為。(牽頭部門:紀檢監察工委、城管局、政務營商局;配合部門:各開發區,各委辦局;完成時限:全年)
(三十四)強化政務信息公開。全面推行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政務五公開”,在重大項目批準和實施、財政預決算、公共資源配置、執法信息和行政處罰結果、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重點領域加強主動信息公開。編制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推行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建立重要政策事前征求意見機制。定期開展政務信息公開第三方評估自檢。強化司法信息公開(牽頭部門:政務營商局;配合部門:各開發區,各委辦局;完成時限:全年)
(三十五)規范政府采購保證金收取行為。使用財政性資金的政府采購項目,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原則上不得收取投標保證金。重大、特殊項目或預算金額500萬(含500萬)以上項目經批準方可收取投標保證金。(牽頭部門:財政局;完成時限:全年)
(三十六)擴大面向中小微企業采購。政府采購項目預算總額中預留30%以上面向中小微企業,其中預留給小型和微型企業的比例不低于60%。制定政府采購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目錄,加大對目錄內符合政策的產品、服務的支持力度。推出政采貸業務,中標供應商憑中標通知書和政府采購合同到銀行可最高獲得中標金額90%的貸款。(牽頭部門:財政局;完成時限:全年)
四、優化司法環境
(三十七)完善“一站式”訴訟服務。堅持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強化商事案件立案督查。推進網上立案、電子送達、視頻接訪、在線調解、案件信息短信告知等信息化手段,發揮訴訟服務中心作用,做好案件訴訟風險提示、非訴引導、舉證責任須知、法律援助制度的釋明等工作。一次性全面告知涉訴事項和案件審理過程。完善案件繁簡分流審理制度,優化司法資源配置,實現簡案快審、繁案精審,進一步縮短案件審理周期。(牽頭部門:法院;完成時限:全年)
(三十八)減輕商事主體舉證負擔。涉訴商事主體及代理律師無法自行調查取證并向法院申請律師調查令的,審判組織應依法、及時簽發律師調查令,便于涉訴當事人調查收集證據,調取財產線索,切實解決舉證難問題。合理分配舉證證明責任,依法適用證據披露、證明妨礙排除規則,督促違約方主動舉證、如實舉證。(牽頭部門:法院;配合部門:各開發區,各委辦局;完成時限:全年)
(三十九)維護企業家合法權益和私人財產安全。商事案件審理、執行過程中,依法區分公司財產和股東財產,防止將股東個人財產和家庭共有財產用于償還公司債務;不能無原則否定合同效力或認定其未生效,允許、鼓勵商事主體在法定時限內補辦批準、登記手續并認可其法律效力;對于符合解除限制消費措施的,應及時解除;對于依法應屏蔽失信信息的,應及時屏蔽失信名單信息。(牽頭部門:法院;配合部門:各開發區,各委辦局;完成時限:全年)
(四十)降低企業執行成本與破產危機。涉企執行案件執行急事急辦、特事特辦,最大限度縮短執行周期。用好執行和解與破產重整等制度,充分發揮破產拯救功能,有潛力企業可通過和解分期履行、兼并重組等方式盤活資產,有營運價值企業通過破產重整、破產和解來解決債務危機。(牽頭部門:法院;配合部門:各開發區,各委辦局;完成時限:全年)
(四十一)建立“法治體檢”機制。協調依托上級司法行政部門,整合法律資源,組織律師服務團隊,前移法律保護企業關口,對企業的財產保護、知識產權保護利用、勞動用工、融資擔保等方面法律風險形成報告、提出建議。(牽頭部門:政法維穩辦;完成時限:全年)
(四十二)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加強與知識產權法庭的對接、協調服務。充分發揮東北唯一一家知識產權法庭作用,提高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質效。強化知識產權法庭的信息化建設,為當事人參加、參與知識產權訴訟提供快捷、便利的電子法院訴訟服務。營造統一開放、規范有序、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和營商環境。(牽頭部門:法院;配合部門:科技局;完成時限:全年)
五、優化服務環境
(四十三)縱深推進“萬人助萬企行動”。全面梳理規上企業及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小巨人企業,實現重點服務企業包保全覆蓋。推行“企業吹哨、部門報到”機制,充分發揮政企通平臺作用,及時收集調度、分流解決問題,分行業、分類別開展助企行動。堅持“無事不擾、有事上門”原則,企業創業孵化、入庫納統、增資擴產、戰略調整、籌備上市、經營困難等實現“六對接”,為企業提供全過程精準服務。(牽頭部門:政務營商局;配合部門:各功能組、助企工作隊;完成時限:全年)
(四十四)擦亮企業服務品牌。完善企業高管微信群“秒回確認、部門認領、及時反饋”的問題解決機制,探索實行“企業家午餐會”,推動政企交流常態化。組建投資項目“幫辦團”,免費提供投資項目審批“幫辦代辦”服務。講好“新區創業故事”,推動具有專業素質的企業家成為新區代言人。在新媒體開設“產品之窗”,充分運用網絡新媒體展現新區的企業產品、項目建設。(牽頭部門:政務營商局、新聞中心;配合部門:各開發區,各委辦局;完成時限:全年)
(四十五)發揮行業商會作用。制定重大經濟決策向行業商會問計求策實施辦法,邀請商會列席相關會議,經濟、金融、人才等涉企政策及產業規劃等及時聽取商會的意見建議。組織外出考察、互訪參觀、學習培訓等活動,引導商會企業間開展經貿項目、資金、技術、信息、人才等深度交流合作,推動企業互通、行業互聯、產業互補。(牽頭部門:商務外事局;配合部門:各招商局、政務營商局;完成時限:全年)
(四十六)打造誠信營商環境。通過信用中國“長春新區”門戶網站,面向社會提供全量公開和授權查詢,逐步建立市場主體信用檔案。全面推行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推廣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的應用,對于誠實守信企業在融資貸款、資金申報、資格認定、表彰獎勵等方面予以優先支持,對于失信企業分行業幫助指導開展“一對一”信用修復。(牽頭部門:政務營商局;配合部門:信用體系建設成員單位;完成時限:全年)
(四十七)加快推進“智慧新區”建設。積極推進城市管理、市民服務等信息化平臺的整合應用,提升社會綜合治理能力。有序推進“雪亮工程”建設,逐步整合社會視頻數據資源,著力構建立體化、信息化、智能化的治安防控體系。(牽頭部門:政務營商局,公安分局;配合部門:各開發區,各委辦局;完成時限:全年)
(四十八)支持和保護企業家干事創業。建立企業家參政議政制度,聘請優秀企業家擔任“新區決策咨詢委委員”,定期問計咨詢、征求意見建議。對涉及企業家的信訪、舉報、網絡輿情,實行快查、快結、快澄,嚴查各類誣告、誹謗、造謠等行為。(牽頭部門:黨政辦、政研室、政務營商局;配合部門:各開發區,各委辦局,法院、公安分局;完成時限:全年)
(四十九)構建親清政商關系。研究制定政企交往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建立營商環境建設問責機制,堅決查處與曝光影響營商環境建設的突出問題。(牽頭部門:政務營商局、紀檢監察工委;配合部門:各開發區,各委辦局;完成時限:全年)
(五十)打造特色營商文化。制定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意見,全面提升企業家隊伍整體素質。提高勞動模范等稱號中優秀企業家比例,讓優秀企業家在政治上有榮譽、社會上有地位。圍繞重商、開放、法治、共贏等營商文化內涵,深入開展“我是企業服務員”“我是企業我如何”等活動,全力營造“人人都是營商環境”的濃厚氛圍。(牽頭部門:政務營商局;配合部門:各開發區,各委辦局;完成時限: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