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全區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確保其良性運行,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水利部、衛生部《關于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和運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吉林省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建設管理實施細則》(吉發改農經聯〔2014〕772號)和《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的意見》(吉政發〔2013〕6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新區實際,制定《長春新區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詳見附件)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
1、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長春市龍湖大路5799號長春新區農業委員會(郵編:130102)
2、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14730401@qq.com
3、電話:0431-81335632
現將本辦法在長春新區網站公示,公示時間自2019年11月26日起,不少于15天。